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2023-01-12 17:07:29 閱讀(143)
在注冊公司時,如何選擇公司類型是很多老板都頭疼的事情。尤其是生活中最常見的兩種,即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很多的老板都不知道這兩種公司到底有什么區別,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來詳細介紹一下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這一塊的內容,希望通過下文的介紹,大家能明白兩者的區別。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資本限額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最低資本限額為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為1000萬元。
審批程序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實行注冊登記制度,只要符合條件,就可到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行政審批制度,它的成立必須先得到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然后再到省級工商管理部門登記。
股東人數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最少為2人,最多為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人數不得低于5人,無上限。
股東變換時間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隨時變換,但必須經內部同意,老股東有優先受讓權;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必須自公司成立3年后方可轉讓股份,若轉讓,其他股東無優先受讓權。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哪個好
1.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有限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2. 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這類公司,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無論有限公司還是股份公司,他們最大的特點就是股東對公司承擔的責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資額為限。當公司資產不足以償還其所欠債務時,股東無需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即不需股東替公司還債。
相對于承擔有限責任的公司而言,無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對公司及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果公司不能償還債務時,由股東承擔清償責任。
在我國,是不允許設立無限責任公司的,但卻允許設立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如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這些企業不是獨立法人,所以不能成為公司,并且由企業業主直接承擔無限的企業責任。
有何共同點?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為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
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后,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系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只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范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上面就是關于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的全部內容介紹,上面的這些區別相信大家還是能明白的,希望上面的介紹能讓廣大網友明白這兩種公司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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