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重視:你的商標注冊多少年了?做好應對風險的措施了嗎?
2020-09-07 10:40:05 閱讀(322)
商標注冊成功后的保護期是十年,但在這十年內是不是注冊商標就萬無一失了呢?當然不是,近年來,收到商標局要求提供商標使用證明通知的商家越來越多!伴隨著知識經濟的發展,商標注冊量持續增長,因此,商標申請難度也明顯增大,不少商標為了保護自己的重要商標不得不采取行動,這就給保護期內的注冊商標造成了風險,那么商標注冊多少年后是風險期?這個時期該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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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商經濟的發展,平臺入駐門檻逐漸提高,要求入駐商家必須持有注冊商標,隨之而來的就是商標注冊量巨增。商標資源有限,惡意搶注的現象也逐漸突出,不少人只能通過申請撤三申請來保護自己的重要商標。所以只要您的商標注冊成功了,您的商標自核準之日起滿三年就有可能面臨被撤三的風險。
? 什么是“撤三”風險?
根據《商標法》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撤三”就是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注冊商標申請,這里的注冊滿三年,指的是注冊公告之日起滿三年,而不是商標專用期限中的注冊日期。商標撤三申請人提交商標撤三申請后,商標局受理會給撤三申請人下發《關于提供注冊商標使用證據的通知》,這就要求商標注冊人,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兩個月內提交該注冊商標,實際使用過的證據。
? 哪些是實際使用證據?
1、發票+合同(包裝設計印刷、銷售、廣告、參展、等發票加合同),需注意:合同及發票中均應體現商標名稱或標識。
2、各電商平臺(天貓、京東、淘寶等)、網頁廣告等保留網頁鏈接及截圖。
3、商場、超市、專賣店、便利店等購銷清單、拍照、錄視頻等保留使用證據。
4、證明材料(榮獲證書、檢測報告、備案證明、納稅憑證)。
5、其他較有知名度的證據材料。
? 哪些不視為實際意義上的使用?
1、僅提交下列證據,不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商品銷售合同或提供服務的協議、合同;書面證言;難以識別是否經過修改的物證、視聽資料、網站信息等;實物與復制品。
2、以下情形,不被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商標注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關于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的聲明;未在公開的商業領域使用;僅作為贈品使用;僅有轉讓或許可行為而沒有實際使用;僅以維持商標注冊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 如何規避和防范“撤三”風險?
1、每隔一年,將重要商標、核心商標重復申請,達到循環注冊保護態勢。
2、公司名稱、地址有變更的及時向商標局提交商標名義、地址變更申請,以防因地址變更而未收到商標局發的文件而錯失答辯時間導致商標被撤三。
3、高度重視保留商標使用證據材料。
綜上,商標注冊3年后是風險期,在商標注冊成功的三年內注意保存商標使用證明,在風險時期要注意關注商標動向,如果收到舉證通知,及時在限期內提交有效使用證明。如果您對“商標撤三”有任何疑問或需求,可以點擊頁面右下方“在線咨詢”,將有專業人員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