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人和商標注冊人,最終享有商標權利的人究竟是誰?
2020-09-04 10:53:05 閱讀(17804)
商標權人和商標注冊人,究竟誰才是最終享有商標權利的人?辦理商標注冊事項的人,享有商標權利的人是否又需要一致?下文將一一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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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標權人和商標注冊人概念:
商標權人:商標權主體又叫商標權人,是指依法享有商標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商標權的原始主體和繼受主體。簡單來說,商標權人就是商標持有人,也就是享受注冊商標權利的人。
商標注冊人:依法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的人,包括國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 商標權人和商標注冊人關系:
商標注冊人并不一定就是商標權人,他可以是商標權人的朋友、代理人等,商標注冊人就是為商標權人辦理相關事項的人。
■ 商標權人享有的權利:
1. 商標專有使用權
指商標所有人依法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專有權利。《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2. 商標禁止權
是指商標注冊人可以禁止其他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擅自在與其核準商品或服務項目相同或類似的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權利。
3. 商標轉讓權
指注冊商標所有人依法將其因注冊商標產生的商標權轉讓給他人的行為。商標權人可通過轉讓獲得經濟收益。轉讓成功后,原商標權人不再享有相關權利。
4. 商標許可使用權
指商標注冊人通過法定程序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通常是以訂立使用許可合同的方式。類型有普通許可、排他許可、獨占許可。同轉讓權一樣,可通過該項權利獲得一定的經濟收益。但不同的是,許可使用后,商標權人并不進行變更,依然享有自己的商標權利。
商標權人除享有以上四項商標權利外,還有投資權、續展權等。
簡單來說,商標權人和商標注冊人的區別就是,前者就是持有人享有商標權,后者可以是任何一個人,只是辦理商標注冊事項的人。
- 本文關鍵詞:
- 商標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