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作品版權登記及作品授權范圍須知
2020-06-01 14:25:47 閱讀(2473)
美術作品大體分為兩類,一類是傳美術作品,也就是油畫、國畫、水彩畫等供人欣賞的藝術作品;另一類是實用美術作品,比如陶藝這類,將美術創作與具有實際使用價值的物體相結合的作品。美術作品版權登記范圍主要在服裝設計、陶藝圖案、手機殼設計、手繪創作、商標圖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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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美術作品版權登記,首先作品必須滿足兩個條件,其一是作品必須有特定內容,其二是作品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客觀表現形式,內容需要是實質性的構成要素。美術作品是線條、色彩這類方式構成的平面或立體的具有創造性的藝術作品,在創作思想或情感方面比較難說明,所以在美術作品版權登記過程中需要提供的材料也就比較多。
美術作品版權登記需要提供是材料:
1、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自愿登記申請書;
3、作品說明書(這一部分主要說明美術作品的創作過程、內容、思想、情感等);
4、美術作品原件及復印件。
因為美術作品的著作權認定主要在于創作過程和思想情感的表現形式,所以在作品說明書中,建議盡量詳細的說明創作過程,美術作品的局部、整體采用的表現形式和思想情感意義。
美術作品相關的出版社對版權問題都比較重視,通常情況下都會取得權利人的授權后才使用該作品,但是依然有很多的美術作品侵權案,主要的原因還是在于取得的授權不夠完整。如果獲得的授權不夠完整,在案件中,法院還是會判處出版社侵權并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涉及到美術作品的不止是出版社,但是因為美術作品在版權方面的特殊性,許多企業或組織都會使用到,權利人和被授權單位,了解美術作品的授權范圍都是極為重要的。
美術作品版權登記后,關于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劃分。版權的前四項是權利人的人身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和作品完整權),后十三項主要是財產權(復制權、發行權和出租權等),前面4項人身權是不可以轉讓的,后面13項財產權是可以獲得報酬轉讓的。需要注意的是在作品公開、署名方面,都需要尊重權利人的意愿,并且不能對作品進行歪曲或篡改。
明確美術作品的權利歸屬和形式范圍。很多美術作品都有創作委托人。作品的著作權是作者所有,但是委托方享有約定范圍內的使用權,所以美術作品,一定要對使用范圍進行明確的約定,才能在后期的實際使用中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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